这意味着什么呢?
可是,首先,作为一般女性,嫖客的妻子或者女同居者,再次传播给其他男人的可能性只有5。5%。
其次,请不要忘记:嫖客们不仅可能把艾滋病带回家来,更可能传播给性服务小姐。否则,那些刚刚走出农村的、小到未成年的、往往是在性产业里被“开处”的“小姐”,她们的艾滋病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?为什么我们总是更容易把她们看作是第一传播源,而不是第一受害者?
第三,嫖客里谁更加危险?是那些“大款”。
首先,收入最高的那5%的男人接受性服务的可能性,是收入最低的那40%的人的33倍。
其次,如果按照主要职业来分类,那些形形色色的男性厂长、经理、老板们的现有嫖娼率是最高的。他们的嫖娼可能性(发生比率),是城市中的男性体力劳动工人的10倍,是各种农村男劳动者的22倍!可是,他们肯定会觉得冤枉,因为其中许多情况是为了“应酬”。那么谁被“应酬”了呢?恐怕更多的是那些可以出租权力的人。
这些男人之所以更加危险,还不仅仅在于他们“先嫖起来”,更在于他们同时最可能成为性传播的最主要的“桥梁人群”。这是因为,他们更容易倚仗金钱与权势地与更多的“二奶”、“小蜜”、“情人”发生性交,甚至可以更容易地和更多地强奸手下的各种女性。这种“性的阶级霸权”表现为:他们平均有过6。41-6。27个其他性伴侣,是工人的1。95-2。60倍,是农民的2。87-3。37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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